1、负责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,执行“四项”制度,抓好专项治理。
2、负责全县农业土地承包合同和农业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。
3、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,开展村级财务审计,做好债务消减、会计培训、村务公开、民主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监测,农经数据统计分析及信息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、登记、集体资产收益管理工作。
6、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,发展农业规模经营,促进农民增收。
7、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